物流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对象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适用于中国籍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MBA除外)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 新生奖学金专为一年级非定向全日制新生设立,以吸引优秀生源为导向,根据考生背景和入学成绩进行综合评选。
3. 学业综合奖学金为除新生以外研究生设立,以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以学业及科研为导向,授予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4. 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不可同时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特等奖除外)的政策资助。
(二)名额分配
1. 本年度物流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如下:特等奖2人,一等奖38人,二等奖50人,三等奖88人,其余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为四等奖。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如下:特等奖(需评审),一等奖21人,二等奖42人,三等奖52人,其余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为四等奖。
2. 专业型和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开评审,按照机械工程(学术型)、机械工程(专业型)、电气工程(学术型)、电气工程(专业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物流工程等六个专业进行评选。不同专业、不同学位类别(专业型和学术型)奖学金的名额分配,由物流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研究生人数按照比例统筹确定。
二、基本要求和原则
(一)申报者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 在满足上述1-4条件下,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授予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指二级学科)全日制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突出、研究计划或思路明确、学术发展潜力较大的博士生;
6. 在满足上述1-4条件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二级学院可以根据学院自身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授予入学成绩优异的有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潜能的考生;
7. 在满足上述1-4条件下,学业综合奖学金授予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有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且在读期间无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之研究生。
(二)研究生放弃入学资格的、未按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的及截至当年9月中旬未按照学校要求全额缴纳学费及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取消新生奖学金评选资格;
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学业综合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1. 申请奖学金当年未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的;
2. 截至当年9月中旬未按学校要求全额缴纳学费及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个人档案未按相关规定及时转到学校;
3. 中期考核为“D档”的;
4.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分的;
5. 在申请学业综合奖学金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并由学院和研究生院将其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三、资金设置标准
(一)新生奖学金设置标准
新生奖学金专为一年级非定向全日制新生设立,以吸引优秀生源为导向,根据考生背景和入学成绩进行综合评选。
新生奖学金各等级的人数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以及学科建设需要分配给招收研究生的学院或学科。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设置标准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 | |||
奖励额度 | 比例 | 奖励额度 | 比例 | 备注 |
12000元/人 | 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当年招生情况确定比例 | 特等奖学金:12000元/人 | 10% | 参评对象:推免生 |
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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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学金:6000元/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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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学金:4000元/人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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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奖学金:3000元/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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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业综合奖学金设置标准
学业综合奖学金为除新生以外研究生设立,以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以学业及科研为导向,授予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设置标准
等级 | 博士研究生 | 硕士研究生 | |||
奖励额度 | 比例 | 奖励额度 | 比例 | 备注 | |
特等 | 学业综合奖学金18000元/年 | 参评对象: C类以上期刊上见刊发表(会议论文除外)3篇以上 | 学业综合奖学金12000元/年 | 10% | 参评对象:C类以上期刊上见刊发表(会议论文除外)1篇以上或在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大赛、全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等科技竞赛中获一等奖 |
一等 | 学业综合奖学金15000元/年 | 10% | 学业综合奖学金8000元/年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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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 学业综合奖学金12000元/年 | 20% | 学业综合奖学金6000元/年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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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 学业综合奖学金10000元/年 | 25% | 学业综合奖学金4000元/年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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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等 | 学业综合奖学金8000元/年 | 35% | 学业综合奖学金3000元/年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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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制及评选次数:
博士生:学制3年,每年9月评选上一年度学业情况,共两次;
硕士生:学制2年,每年9月评选上一年度学业情况,共一次;学制3年,每年9月评选上一年度学业情况,共两次。
2. 推荐名额分配:按当年学校相关工作通知下达,由研究生院统筹于每年的9月份开始启动。
3. 评审时间:每年9月8日-9月30日受理申请,10月30日完成评定工作,11月30日完成发放工作。
4. 按各等级奖学金比例确定相应等级获奖学生。
5. 奖金金额将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三)其它专项奖设置标准
1. 学校根据培养要求,设立多项培养专项奖项及社会捐助奖项等各类专项奖;
2. 硕博连读专项奖,专为硕博连读研究生设立,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予以奖励10000元/人。
四、评选细则
(一)评选办法
1.新生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成绩以及考生背景等因素进行综合排序,重点考察政治成绩、英语成绩和专业课一(数学)成绩。推免生全部获得特等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计分按照《物流工程学院评奖评优计分规则》执行。
总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专业课1成绩+专业课2成绩×50%)×70%+复试成绩×30%)
说明:
(1)一志愿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总成绩乘以1.05。
(2)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考虑本科期间表现优秀和有学术成果的学生。
2. 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应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实践活动”等四个方面的表现。其中,“思想品德”表现重点考察学生行为规范和日常表现情况,如有受到处分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记为“不合格”,其余情况视为“合格”,具备评选资格。“思想品德”表现作为学业奖学金的基本评选依据,不计入总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按照《物流工程学院评奖评优计分规则》执行。
计分办法:
学业总得分=学习成绩得分+学术成果得分+实践活动得分
五、评选工作程序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者需将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学院研究生行政秘书处,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审名单并公示。如果对入选名单存在异议,当事人可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请求并进行复审,由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裁定。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8.9.20-2018.9.27 | 申报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
2018.9.28-2018.9.29 | 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
2018.9.29-2018.10.9 | 学院网站公示入选名单 |
2018.10.10 | 学院上报最终名单 |
六、附则
1. 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由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2. 若本细则与学校的规定有不符之处,则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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