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的指导,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特制订物流工程学院学位论文预审办法。
一、执行时间及对象
1.执行时间
抽签盲审结果出来后至学位论文最终答辩前。
2.执行对象
所有未抽中盲审及不强制盲审的物流工程学院所有全日制预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
二、预审流程及要求
1.在学生学位论文抽签盲审前,学院根据各专业学科分别组织成立学位论文预审小组。
2.学生在学位论文定稿、通过重复率检查且未抽中盲审后三天内一并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及《物流工程学院学位论文预审评阅书》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本次参与毕业答辩资格,直接延长至下一批次进行答辩。论文上交要求如下:
提交的论文封面只保留论文题目、所在专业(标明学位类别)和论文编号,全文隐去学生和导师的信息及致谢。
3.论文上交后10个工作日内,预审小组成员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预审,预审结果分以下几类:
(1)通过——可直接参加最终学位论文答辩。
(2)修改后直接答辩——学生根据修改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可直接参加最终学位论文答辩(不用再次提交论文评审)。
(3)修改后再审——原因为格式、结构等问题,或论文内容便于在短期内修改完成的,需在一周内修改完成并重新上传论文、提交修改说明,由原预审专家再次审阅。如果修改后的学位论文仍然无法达到毕业要求,需延期至下一批次进行答辩。
(4)未通过——由于论文工作量、研究内容、选题等问题没有达到毕业要求的论文,需延期至下一批次进行答辩。
4.预审工作使用回避制度,即学生学位论文不可以由该学生导师审阅。
5.只有通过学院预审的论文,才可进入学位论文最终答辩环节。
三、附则
1. 物流工程学院学位论文预审办法(试行)由物流工程学院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细则自2017年5月1日试行。
附件:
《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评阅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