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元旦、寒假放假的通知

沪海大办〔2015〕324号

校内各部门、学生各班级:

现将我校2016年元旦和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1.元旦放假:

1月1日(星期五)至1月3日放假,共3天。

1月2日(星期六)的辅修课、第二专业课调至1月3日(星期日)上。

班车运行:1月1、2日停开,1月3日按周六线路运行。

2.寒假放假时间:

(1)学生自1月23日(星期六)起至2月26日(星期五)止,2月27日(星期六)14:00前报到注册;

(2)教师自1月26日(星期二)起至2月24日(星期三)止,2月25日(星期四)上班;

(3)职工自1月27日(星期三)起至2月23日(星期二)止,2月24日(星期三)上班。

3.学生补考时间在2月25日(星期四)至28日(星期日)期间进行。补考的具体安排将于2月17日左右公布在教务处网站。 

二、值班及其他有关事宜

1.请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对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并将开学时间、注册需办理的有关手续等提前通知到位。

2.请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元旦和寒假放假期间的值班、安全保卫、卫生等各项工作。

3.寒假期间校园运行方案,另行通知。 

上海海事大学

2015年12月24日

抄送:交通运输部人事教育司、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海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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