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我校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海事大学科技处文件

科字〔2012〕16号

校内各有关部门:

为保证和提高我校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落实我校科研质量指标“倍增计划”,现发布我校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方案。

一、参与部门及人员

各申报教师、科技处、科学研究院(物流研究中心、水运经济科学研究所)、交通运输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文理学院等科研副院长、学科带头人、科研秘书。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1、2013年我校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的指导思想是: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及085内涵建设工程为抓手,围绕上海海事大学学科群建设目标,营造氛围,确定工作目标,营造氛围,实现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新突破。具体要求是:以提高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获得国家基金项目资助的覆盖率为切入点,继续发挥国家社科青年基金立项的发展优势;加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提高一般项目的立项数量;加强创新团队建设,规划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加强行政部门服务、协调工作,保证申报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2、学校聘请校内外大口径专家,成立学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服务委员会,对教师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提供咨询和服务。

各学院聘请校内外小口径专家,成立学院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服务委员会,对学院教师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提供专门的咨询和服务。

3、国家社科基金是学科内涵建设中重要的科研质量指标之一,各学院、各重点学科要重视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工作,采取措施确保申报组织工作有序、有效。

4、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组织工作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和措施务必做到“提前”。

5、原则上以学院为单位(有重点学科的学院按学科分组)聘请校内外小口径专家,保证预答辩环节;原则上所有国家社科基金申请书都须走申请工作方案流程,不遗漏任何一份申请书。

三、时间节点安排

(一)策划与选题阶段

1、2012年11月-12月,科技处邀请国家社科基金专家进行辅导讲座。

2、2012年11月底前,学科组、学院组织策划申报工作、选题工作。

(二)第一次审查阶段

1、2012年12月5日(周三)上午前,学科组、学院组织教师阅读历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项目指南、管理办法。学院科研秘书统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负责人、申报题目及内容摘要,将统计结果同时报科研副院长和科技处。

2、2012年12月14日(周五)前,学科组、学院科研副院长(也可以邀请小口径专家)审查,并向教师反馈题目修改意见。

(三)第二次审查阶段

2013年1月7日(周一)前,学科组、学院邀请小口径专家,组织教师进行答辩,各学院推荐排名前10的申请书。

(四)第三次审查阶段

2013年1月17日(周四),学校科技处根据各学院推荐的申请书所涉及的学科领域,邀请大口径专家,组织教师进行答辩,其他教师可以旁听。

(五)自行审查阶段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可以根据学校、学院安排的集中答辩情况,自行安排同行专家进行审查。

(六)递交申请书终稿阶段

1、2013年2月19日(周二)前,教师根据科技处撰写的“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对申请书终稿进行形式审查后,将申请书终稿电子版上传到数字校园平台“科研管理系统”,并按科技处发布的申报通知将申请书终稿电子版打印后送所在学院审核。

2、2013年2月20日(周三 )下午15:00前,学院科研秘书根据科技处撰写的“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对申请书再次进行形式审查,并将“申请书”、“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等资料送至科技处项目受理处(新校区行政楼214室)。

3、2013年2月22日(周五),科技处根据“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表”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形式审查的申请书不予上报,对符合形式审查的申请书上报给全国哲社办。

科 技 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Chinese, Simplified(简体中文)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