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21)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结合物流工程学院学科特色,针对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现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沪海大研【2021】23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物流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对象
1.2019、2020级和2021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年限内)入学的中国籍非定向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予注册,也无法申请学业奖学金(申请贷款学生等特殊学生除外,但需要提供贷款证明等材料)。
2.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专为一年级全日制非定向新生设立,根据考生背景和入学成绩进行综合评选。
3.学业综合奖学金为除新生以外研究生设立,以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以学业及科研为导向,授予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5.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每年可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当年的支撑材料中获奖成果的有效时间范围为上一学年度,之前参评学业奖学金已使用过的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二)名额分配
1.本年度物流工程学院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如下:一等奖171人,二等奖171人。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如下:一等奖16人,二等奖112人,三等奖160人。
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如下:一等奖7人,二等奖50人,三等奖72人。
2. 专业型和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开评审,2019级研究生按照机械工程(学术型)、机械工程(专业型)、电气工程(学术型)、电气工程(专业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物流工程等六个专业进行评选,2020级和2021级研究生按照机械工程(学术型)、机械(专业型)、电气工程(学术型)、能源动力(专业型)、控制科学与工程、物流工程与管理等六个专业进行评选。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学位类别(专业型和学术型)奖学金的名额分配,由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会根据研究生人数按照比例统筹确定。
二、基本要求和原则
(一)申报者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5. 在满足上述1-4条件下,对象为新入学研究生: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成绩以及考生背景等因素进行综合排序,择优确定获奖研究生及获奖等级;
6. 在满足上述1-4条件下,对象为二年级和三年级研究生: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定学业奖学金的等级。
(二)研究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评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时,有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4、本学年未按时注册者;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6、存在其他不当行为情况者。
三、资金设置标准
(一)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设置标准
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专为一年级全日制非定向新生设立,根据考生背景和入学成绩进行综合评选。
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设置标准
硕士研究生 | ||
等级 | 比率 | 奖励标准 |
一等奖 | 45% | 5000元/人 |
二等奖 | 45% | 3000元/人 |
(二)学业综合奖学金设置标准
学业综合奖学金为除新生以外研究生设立,以鼓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以学业及科研为导向,授予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
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设置标准
硕士研究生 | ||
等级 | 比率 | 奖励标准 |
一等奖 | 5% | 12000元/人 |
二等奖 | 35% | 6000元/人 |
三等奖 | 50% | 3000元/人 |
1.学制及评选次数:
硕士生:学制2年,每年9月评选上一年度学业情况,共一次;学制3年,每年9月评选上一年度学业情况,共两次。学制为2.5年的三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等级不变,但奖金金额减半。
2. 按各等级奖学金比例确定相应等级获奖学生。
3. 奖金金额将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政策进行动态调整。
四、评选细则
1.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
硕士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成绩以及考生背景等因素进行综合排序,重点考察政治成绩、英语成绩和专业课一(数学)成绩。推免生全部获得一等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计分按照《物流工程学院评奖评优计分规则》执行。
初试科目为四门课的专业:
总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专业课1成绩+专业课2成绩×50%)×70%+复试成绩×30%
初试科目为两门课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说明:
(1)一志愿录取的研究生新生,总成绩乘以1.05。
(2)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考虑本科期间表现优秀和有学术成果的学生。
2. 学业综合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学业综合奖学金评定应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实践活动”等四个方面的表现。其中,“思想品德”表现重点考察学生行为规范和日常表现情况,如有受到处分的情况,取消其评选资格,记为“不合格”,其余情况视为“合格”,具备评选资格。“思想品德”表现作为学业奖学金的基本评选依据,不计入总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按照《物流工程学院评奖评优计分规则》执行。
(1)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的计分方法如下:
学业总得分=学习成绩得分+学术成果得分+实践活动得分
(2)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的计分方法如下:
学业总得分=学术成果得分+实践活动得分
对于计分相同的学生,根据其学习成绩得分进行排名。
五、评选工作程序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者需将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审名单并公示。如果对入选名单存在异议,当事人可向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提出复议请求并进行复审,由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进行裁定。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21.9.24-2021.9.28 | 学院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并需在学院网站上公开公示 |
2021.9.29-2021.9.30 | 申报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
2021.10.08-2021.10.12 |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
2021.10.12-2021.10.18 | 学院网站公示入选名单 |
2021.10.19 | 学院上报最终名单 |
六、附则
1. 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由物流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2.若本细则与学校的规定有不符之处,则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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